✅歷史文獻 #中華民國是建立政權不是建國
(歡迎自由取用♡ 圖片依序說明如下)
1. 孫文就任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時宣示的誓詞。第一句話是「顛覆滿清專制政府」,這是顛覆政府而不是消滅國家喔!然後第二行說「中國專制政治之毒至兩百餘年」,說的就是孫文清楚知道清帝國就是中國且專制政府實施了兩百餘年喔!國家法人格已有兩百餘年。
所以在孫文眼中大清就是中國。這邊很清楚是「推翻政府」,這不等於建國,只是國家內部發生的政府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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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這是「外交部致北京德公使止勿借款與清」電報,這個外交部是南京的臨時政府發電報給「在北京的德國大使館」說:欸不要借錢給在北京的清政府。
換句話說,這電報說的是:南京的民國政府不承認,德國商行借給北京清政府,因為破壞中立。
這邊很奇怪的是如果這是兩個不同國家,憑什麼管其他國家要不要借錢給另個國家?
從這就知道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就很清楚知道,這是一個國家裡面的兩個政府,所以要求德國不要干涉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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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武昌的黎元洪中華民國副總統打電報給袁世凱(袁全權:意思是有得到清帝國授權的意思)說 : 現在情況是「去帝制進入共和制」,這邊就是更改體制,不會改變國家法人格。
後面還說組織中央政府為刻不容緩之計,所以這裡很清楚知道這只是國家內部南北分裂了,正在談怎麼合組中央政府的事情。所以這不是兩個國家在對話喔!
看宣統退位詔書,有提到因為有一群人說要採共和體制,因此要與之謀求統一,詔書內除宣布將國家體制由帝制更改為共和體制、新成立的國家名稱為「中華民國」外,並授權指定袁世凱負責成立臨時政府,來處理大清帝國從帝制轉換到共和制及國家統一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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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這一份是1912.2.12宣統帝發布退位詔書,將大清帝國從帝制改成共和制,然後由袁世凱以全權組織臨時共和政府與「民軍」協商,合漢滿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由袁世凱主導的臨時政府也隨之成立,由袁世凱擔任首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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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是清帝國授權袁世凱與「民軍」(孫文這個叛亂團體代表)來談判。
如果是國與國簽訂條約不可能會用「民軍」來描述孫文那個叛亂組織。
最後文件中寫的 「大清皇帝宣布贊成共和國體中華民國」就是指清帝國辭退承認了體制更改(帝制變共和)且更改名字(變中華民國),這裡指是1912.2.12袁全權(在北京)的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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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天津中國人發電報給北京政府內容說了:天佑中國化種族之見指不再獨尊滿人,五族平等。「改良政治變政治之體」表示指是改變體制。咸認「共和保皇號之尊」指的是藉由尊重皇族讓皇族同意將國家體制改成共和制。
「辛亥革命」,事實上比較像是法國大革命。法國經歷國王體制變成共和體制以後,因為法皇后又想勾結外國勢力,觸犯叛國罪,後來把法皇、皇后上斷頭台,但法國國家法人格沒有中斷滅亡。
中國人的認知就是國家沒有滅國,國家法人格也沒有改變,就只是更改體制跟名字,且皇室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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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這是現在中華民國政權的國立中央圖書館的「政府公報資訊網」,臨時公告(北京共和政府)
看一下時間點喔~~宣統年號1年
1912.2.13 就是宣統帝發布退位詔書之後,授權指定袁世凱負責成立中華民國臨時政府,處理大清帝國從帝制轉換到共和制及國家統一的事宜,這個公告就是袁世凱的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發的公報(在北京)。
在國際法上,原本正式名稱是「Empire of China(大清帝國)」,實施帝制的主權國家 China(中國)因為這紙退位詔書的關係,名稱變更為「Republic of China(中華民國)」,體制更改為「共和體制」,代表政府是退位詔書中指定的袁世凱所成立,位於北京的「中華民國臨時政府」。這個「中華民國(北京)臨時政府」是當時世界各國事實上承認的 China government(中國政府)。
而在 China 這個國家境內存在的另一個「政權」,則是位於南京府,於 1912 年 1 月 1 日成立,同樣名為「中華民國臨時政府」的政權。這個政權並沒有任何國家承認是國家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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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中華民國政權行憲後第一任總統蔣介石於1949年親筆寫下「台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不過為我國一托管地之性質」發電報告誡陳誠,白紙黑字有憑有據,這就是客觀史實。
所以這份電報就是駁斥了1945.10.25光復台灣的說法。蔣介石這封電報說的托管地就是指台澎是中華民國政權受盟軍委託管理之地的意思。
如果台灣不是盟軍佔領,那這份電報是幹嘛?蔣介石都承認了中華民國是受人委託才來台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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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權還沒有死透
台澎建國也不需要等中華民國政權死透,或者等中國國民黨瓦解,台澎建國依序完成 #終止代管自決建國 程序後,中華民國政權就可以離開台澎了,中國國民黨也可以跟著走了。
#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
台澎不是國際法上的主權國家、欠缺國家法人格,這需要建國才會有。
🍡延伸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就是建立政權,它主張的也是建政還有主張政府繼承中華民國政權的台灣光復依據。👉🏻Q&A139:國家繼承/政府繼承?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16428586605696/?d=n
👉🏻中華民國政權建政歷史🔗 https://www.facebook.com/media/set/?vanity=rotpnetwork&set=a.2763561250403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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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斥大錯特錯之 1949 無意識建國論 https://wp.me/pd1HGm-do
👉🏻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論述逐一駁斥 https://wp.me/pd1HGm-55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9萬的網紅觀點,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主持人:陳揮文 節目時間:週一至週五 18:00 - 19:00 ◎節目內容大綱: 第一段: 一,豪氣! 郭:決定的事講過的話不後悔 二,2019版太陽花衝立院? 郭隔天秒改口 三,郭:若立院通過反滲透法 就帶隊抗議 四,請問果凍 通過了才抗議 演狗吠火車? 五,服貿2014送院會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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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參加外拍2011年~
(✪‿✪)ノ排程中晝發文 #國際法法理建國 Q&A
Q239:皮筋兒 Journey 很好阿 那妳要怎麼去說服這理念,讓台灣"多數"選民願意放棄中華民國政權,然後自決建國
A239:
我不是用「企圖說服」的方式,我是從了解國際法才開始展開對話的喔!當然別人有別的辦法,也許是抬高公民意識加入公民團體,而我用自己喜歡的方式,這不是不切實際,是我能力所及範圍全心投入的真諦。
👉🏻具體建國步驟、行前具備條件以及終止代管自決建國後的工作 https://wp.me/pd1HGm-7P
再者,所謂的「正確史實」並不是沒有客觀標準的,什麼事情曾經發生、什麼事情不曾發生,就是有客觀標準。
中華民國政權依據盟軍《一般命令第一號》中的安排到台澎接受日軍投降,並為盟軍全體成員佔領代管台澎,這就是客觀史實。
依照國際社會所遵循的規範,「佔領無法移轉領土主權」,所以中華民國政權口中的「台灣光復」並不存在,這就是客觀史實。
中華民國政權1946年行憲後第一任總統蔣介石於1949年親筆寫下「台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不過為我國一托管地之性質」告誡陳誠,白紙黑字有憑有據,這就是客觀史實。
48個同盟國成員跟日本在1951.9.8簽署《舊金山和約》,和約內只要求日本放棄台澎主權,這就是客觀史實。
中華民國政權跟日本在1952.4.28簽署《中日和約》,和約內只提到承認日本在《舊金山和約》放棄對台澎所具有的權利名義(title),相關的一切權利(right),及一切的主張請求(claim)。這就是客觀史實。
中華民國政權跟美國在1954簽署《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美國參議院在批准該和約時,明白聲明該和約不會影響台澎法理地位,這就是客觀史實。
這些客觀史實我公開「揭露」,展開對話就是建國步驟第一步。
如果不先讓大多數台灣人瞭解「台澎法理地位」狀況,讓大多數台灣人成為本土政黨執政黨宣布「終止代管」的後盾,不然有哪個負責任的政治人物及體制內政黨可以承擔社會掀起的動盪?台灣人爭取建國是人權的議題,不是推給某個政黨就可以不用付出責任與行動。
民主是下而上的運動過程,如果期待的上位者是全能天子天女,那你依然奢望的是由上而下的統治。
如果讓蔡英文當上中華民國流亡政權總統的 817 萬張票都是由瞭解史實真相、支持終止代管自決建國的人投下去的,那我們當然可以直接訴求總統宣布終止代管,也可能不需要我們催促,總統就會直接順著大多數公民的期望行動了。但現今狀況顯然不是這樣。
基於對民主制度的尊重,以及對其他大多數台灣人當前認知、想法的理解與尊重,強迫擔任當前中華民國政權執政黨的民進黨直接以我們的訴求去凌駕、輾壓大多數台灣人的意識,是我們法理建國派完全不會考慮的事情。
最後分享一段話給你:「明天你不想收割的作物,請不要在今天播種,不要在此刻投身於壓迫,為了日後獲得更多的自由,不要乞靈於暴力,為了有一天把我們從暴力中拯救出來,不要將謊言視為利器,為了在未來贏回真理。」-費南多薩巴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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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98:反ROC為什麼又要求可以和平轉移?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92005595714662/?d=n
Q178: 皮筋兒你確定現在在中華民國政權下佔盡利益與優勢的“台澎人”們,會想放棄這一切只為“法理建國”嗎?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339466277635260/?d=n
(關鍵字搜尋🔍國際法法理建國,敬請期待明天的問與答)
希望大家可以看的資訊❣️
🙌🏻🙌🏻🙌🏻[英語繁中字]為什麼台灣在國際上無法加入WHO?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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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 直播重點整理(上集)🔗 https://wp.me/pd1HGm-iN
主題:究竟「有效自決」能否改變中華民國政權的本質、解決台灣在國際社會面臨的困境?
1.「有效自決說」的主要內容
2.「有效自決說」在法理論述上的問題
3.「有效自決說」在實際應用上的問題
4.「有效自決說」對實現建國目標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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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效自決說」的主要內容
1970年代陳隆志教授曾寫過的論文有探討的論述其實與我們法理建國論述差不多的,與我們差不多的地方在於他當時也主張台澎在二戰後主權歸屬未定,而他主張最終要是聯合國來協助台澎人民行使自決權,而我們主張的並不是要靠聯合國,聯合國是二戰成立的軍事政治同盟,當時中華民國仍舊在聯合國中擔任中國政府代表,還有聯合國成員現實上也是壁壘分明,所以要去期待聯合國可以協助台澎來處理台澎定位未定的問題可能性很低。比較有可能狀況,我們法理建國派主張台澎為原日本殖民地,從去殖民化的角度,台澎住民依國際法程序去殖民化來行使住民自決建國。
仔細看他當時持的立場是比較符合國際法上的主張。
後來他在海外支持著的台獨運動,被ROC政權列為黑名單。解嚴後才回到台灣。
當時民進黨創黨初期是有很濃厚的台獨色彩,但這路線在長期被洗腦的台灣人,對ROC的依戀太高,因此絕對不會想投民進黨,後來為了取得ROC政權的執政權無疑只能調整路線。
1996年ROC政權自由地區人民進行總統直選,民進黨推的彭明敏…KMT推李登輝,後來勝選是KMT李登輝。
為了在中華民國政權中取得執政權民進黨路線改往中間路線走,1999年5月8日台灣前途決議文就在這出現了,後來主張的說法是:台灣是主權國家名字叫中華民國。
與KMT主張的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正統中國就產生了些相似處,例如有中華民國,也有主權國家。
這時候陳隆志教授提出的論述就成為民進黨路線主張的依據,就是有效自決說。意即透過台灣人民因參與ROC政權的選舉來取得台澎領土主張,協助ROC政權民主程序,因此就讓ROC政權就變成台灣。台灣人透過參與選舉的過程確立台澎領土主權就屬於「ROC=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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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效自決說」在法理論述上的問題
如果有看過我們問與答就會知道,一個國家是否是主權國家 (具有國家法人格)與 這國家各項屬性(體制、名稱、國旗樣子等等)是無關的。
而民主體制並不是主權國家的必要條件,國際上仍舊有許多主權國家不是民主體制。再來,民主程度並沒具有客觀標準,無法成為判斷是否為主權國家的判斷標準。若A國會因為民主化變成B國,若假使之後民主倒退難道會變成A過嗎?如果只倒退一點點,會就變成C國嗎?
中華民國政權治理手段民主化,只是治理體制內的改革,仍舊沒有改變它是中國流亡政權的本質。因此,並不可能因為民主體制、民主選舉而成為主權國家,或者是讓ROC政權成為另一個主權國家。
也不可能去動ROC政權的憲法,就可以讓台灣成為主權國家,台澎現在是ROC政權憲法中指的自由地區,而ROC政權憲法中的大陸地區,就是目前PRC政權治下的地區。
所以去改憲法把自由地區寫成台澎金馬,就有辦法取得台澎領土主權嗎? 不可能的。
第一,憲法不是主權國家的必要條件。
第二,憲法屬於內部自決權範疇,不具有國際法效力。意思是憲法隨你怎樣寫,也不可能因此取得領土主權。
再來,國際法上主權國家建國時一定是要公開主張正式建國,所以不可能偷偷摸摸的建國,或者回頭選一個年份來說台灣已建國。
事實上,中華民國政權在台灣的法理根據是:
中華民國政權依據盟軍《一般命令第一號》中的安排到台澎接受日軍投降,並為盟軍全體成員佔領代管台澎,這就是客觀史實。
依照國際社會所遵循的規範,「佔領無法移轉主權」,所以中華民國政權口中的「台灣光復」不存在,這就是客觀史實。
中華民國政權1946年行憲後第一任總統蔣介石於1949年親筆寫下「台灣法律地位與主權,在對日和會未成以前,不過為我國一托管地之性質」告誡陳誠,白紙黑字有憑有據,這就是客觀史實。
因此,是不可能透過有效自決說的這種內部自決權,就以為可以取得佔領地台澎。
再來,也不可能透過台澎住民參與ROC政權體制內的選舉,來讓台澎領土變成ROC政權的。ROC體制內選舉,還有1949逃難來台的中華民國國籍的人參與,為何ROC就變成台灣?台灣人拿ROC身分證投票選ROC總統,為何ROC就變成台灣呢?
假如ROC總統開放讓美國三億人口可以參與ROC體制內選舉投票,那今日美國領土是否會變成ROC的領土呢?大家可以思考一下,讓可以決定腳下土地未來的人參與選舉就能取得領土主權的作法,合理嗎?再來,中華民國政權選舉還有讓移民海外,同時擁有他國國籍的僑民可以回來投票,所以這些移民海外的中華民國國籍人士可以決定台澎領土的未來嗎?
領土主權只能由國家來主張,住民具有的自決權,就是我們可以透過自決權決定台灣跟澎湖的未來、主權歸屬。這並不表示說台灣跟澎湖的主權現在是在住民手上。
再說一次,領土主權是國家才能夠主張的權利。它不是個人或一群人去主張的東西,譬如說像我一個人,我來主張:「我是台灣人,我主張說台澎的主權屬於台灣人民!」然後我跑去其他國家說我要主張台灣跟澎湖的主權,不會有人要理我。
還是需要有國際法法理程序,選三條路:1. 建國;2. 成為另主權國家的自由邦;3. 併入另主權國家的部分。
選建立一個主權國家,再用這個主權國家來主張行使台澎領土主權,雖然權利的根源必須是台澎住民來完成,但不能直接說台澎主權等於台灣人的。
舉例:
如果要開統一發票,必須要成立公司才可以。
假設統一發票等於台澎主權;公司行號等於國家;成立公司行號的人等於台澎住民。
所以台澎住民行使住民自決權建立一個國家,就好像我們成立一家公司來開統一發票。
我們都知道一個人不可以開統一發票,換句話說台澎居民沒辦法擁有台澎主權。
但一個人可以開設公司來開統一發票,換句話說,台澎住民可以行使自決權建立國家,才能行使對台澎土地的主權。
台灣人以前被ROC政權洗腦認為自己是堂堂正正的中國人,後來台灣本土意識抬頭後,認為自己是台灣人的比例就大幅上升。但台灣人對土地的認知並未達到一致,仍舊是有人認為自己是中華民國人,也有人認為自己同時是中國人也是台灣人,這就會讓這個「有效自決」產生分歧,這些認知不同的人透過ROC政權選舉要怎麼從台澎主權未定變成已定呢?
要如何讓台灣已定變成主權國家?而讓ROC政權本質就消失呢?
要如何讓台澎領土主權從未定變已定又變成主權國家?而讓ROC政權本質就消失呢?
有效自決說的論述主張沒辦法找到一個台灣主權已定的時間點。也找不到ROC政權等於台灣。
請問現在國慶日是幾號?現在是民國幾年?
有效自決說其實是為了政治目的提出來的論點,內容與國際法不符,也直接違背行使自決權的國際慣例:在行使自決權決定腳下土地未來時,住民必須很清楚知道自己正在決定土地未來,不可以將「根本與決定領土歸屬無關的行為」硬拗說是有自決效果。有效自決說的論點無法通過檢驗。
台澎住民被ROC政權長期洗腦下,根本不知道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如果主張台澎人透過參與ROC政權選舉會讓台澎領土歸屬於ROC政權想代表的國家,而且還不能質疑,這不就是詐欺嗎?憑什麼要被害人接受?認定台澎人在被洗腦的情況下投出來的票具有自決效果,怎麼可能會是合理合法的呢?
台澎人若還是在被洗腦的情況下投出來的票怎麼可能會是合理合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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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效自決說」在實際應用上的問題
有效自決說實務面遇到的問題,給大家看看幾張圖片:
圖片出自ROC政權海軍陸戰隊臉書粉專
中華民國政權海軍陸戰隊的標誌,看到秋海棠加上小蕃薯了嗎?
很多人其實不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主張「台灣是中國一部分」的理由,就是依據中華民國政權為中國取得台澎主權,這個光復台灣的騙局,就是它的法理依據。
而「九二共識」中,中華民國政權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有的「共識」就是「台灣是中國一部分」,「沒有共識」的地方是這個「中國」是由哪個政權作為合法政府代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為了確保自己能坐穩「中國代表政府」的位子,當然會去追殺「在法律上」也能被承認是中國代表政府的中華民國政權。
中華民國政權從 1949 年開始就逃到台澎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在打壓、緊縮中華民國政權國際空間的同時,若台澎人搞不清楚狀況,把台澎跟中華民國綁死在一起,而忽略《舊金山和約》台澎法理地位能切割中國與台澎最佳法理依據,那台澎被中華民國政權帶衰,陷入一中兩政權的泥沼而不自知,不就是台澎人自己搞不清楚狀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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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政權在2021年祝賀「臺宏建交」八十週年。請問回推建交年份1941年,台澎當時還是領土主權屬於日本的唷!台灣有可能跟宏都拉斯建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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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新聞在報導「2017年巴拿馬轉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為中國政府」時,都會標題下成「臺巴斷交」,事實上,根本沒有所謂的與台灣建交,而中華民國外交部發布了一個聲明,說兩國邦誼超過一世紀,從1910年開始。請問1910年時台灣在哪裡? 這時候台灣是日本的領土!
啊1910年的時候中華民國在哪裡?還沒出世耶!所以這邊說超過一世紀,從1910年開始算,那中華民國政府到底是什麼角色?他覺得自己是台灣?還是中國?還是大清帝國?
來回顧一下中華民國政權建政的歷史脈絡。
//中華民國在 1912 年是建(立)政(府)而非建(立)國(家)。無論是孫文等人在 1912 年 1 月 1 日成立的「中華民國(南京府)臨時政府」還是袁世凱在同年 2 月 12 日成立的「中華民國(北京)臨時政府」,都只是「在法律上可以被承認是 China(中國)國家政府的中國政權」,並非建立有別於原本名為「Empire of China(大清帝國)」的「China(中國)」這個國家的另一個國家。所以,中華民國政權不應該說自己在 1912 年「建國」,而應該說自己在 1912 年「建政」,就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在 1949 年所做的事情一樣。而 1912 年建政的中華民國政權所代表的那個主權獨立國家,是原本名為「Empire of China(大清帝國)」的China(中國),而這個國家不是從 1912 年才成為主權獨立國家,而是在 1616 年就建國,當時的國號叫「後金」。//
所以主張說「台巴斷交」的人不對啊,真的跟台澎無關!那主張說「中巴斷交」也沒有真的斷交,巴拿馬只是換承認中國代表政府而已,中巴從未斷交。
中華民國本質不變,就是中國政權。
因此主張台灣早就透過直選總統建國的人,思考一下中華民國外交部說的邦誼一世紀是什麼歷史脈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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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瓜地馬拉官方網站上寫了與中華民國建交是1960.11.1,仔細看上面寫 China(Taiwan),這代表什麼意思?中華民國台灣?
1960年ROC政權還在聯合國代表中國喔!國際社會是看不到台灣。所以瓜地馬拉建交的對象絕對不是台灣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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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舉例,梵蒂岡跟中國中華民國1942年建立邦交,台澎這時候在哪?是日本的。可以看到梵蒂岡網頁上在中華民國(政權)國旗旁寫的是 China.
歐洲唯一一個承認ROC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的是梵蒂岡,是1942年建交的。這時候台澎還是日本的領土,所以梵諦岡建交的對象絕對不是台灣。
所以中華民國等於台灣嗎?中國是台灣嗎?還是中國在台灣?
不要讓中華民國用台灣的名字在國際上招搖撞騙,真的想要台灣跟他國建交,麻煩透過國際法程序來完成建國法理獨立。千萬不要把承認中華民國政權是中國代表當做承認台灣。
中華民國的邦交國歸零會如何?不會怎樣的!這個身份仍舊存在。而盟佔代管身份也仍舊存在。
之前直播正好有談到關於所謂的「台灣邦交國」是否是真的?大家可以回顧一下👉🏻台灣有邦交國嗎?https://wp.me/pd1HGm-7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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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從1991.5.1開始歷次修憲,第一句話都是「為因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仔細看看還有中華民國自由地區、中華民國大陸地區的定義。
中華民國自始至終一直把對面當作自己的領土一直都沒有改變過。
咦~這時候就會有人說:所以要「國家正常化」呀!
那就是還不清楚中華民國只是中國政權,不是主權國家喔!ROC政權是可以被承認為中國主權國家的合法政府代表,但它不是主權國家唷,而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意即沒有任何主權國家領土範圍涵蓋台澎,因此不存在「國家」可以來搞正常化。
所以,浪費時間改ROC政權的東西到底要幹嗎呢?
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不屬於中國(包含ROC),這個事實才是真相。台澎住民要知道台澎不是主權國家,欠缺國家法人格,這需要依國際法程序建國才有。
如果以為台澎是主權國家了,如果以為ROC等於台澎,只需要國家正常化,而不知道根本還沒有國家。
就會一直是走在方向錯誤的路上。
只靠改ROC政權的東西為什麼沒用呢?大家可以看看這篇👉🏻內部自決權 vs 外部自決權、民族自決權 vs 住民自決權、自決權的行使 https://wp.me/pd1HGm-5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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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澎被捲入一中兩政權的困境,可以從中央法規中看出端倪:在全國法規資料庫搜尋🔍「公債」可以看到民國38年(1949年)6月以前公債法規,這些都還有效喔。1949年6月時台澎領土主權是誰的?日本的喔!而中華民國政權當時還在中國本土喔!
這些公債都是用在中華民國大陸地區領土上的,各種借款蓋中國建設。
所以以上這些跟台澎有什麼關係?
希望台澎人可以不要掉入這個陷阱題,台澎領土主權歸屬未定可以行使外部自決權來建國,才能真正切割一中兩政權的困境,建立以台澎為本的主權國家,台海安全直接提升,更可以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不能再拿中國內政當藉口打壓台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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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直播時間的關係,關於【4.「有效自決說」對實現建國目標的影響】,留待下週直播再來說明。
如果你很關心台澎法理地位的推廣進程,歡迎你加入推廣法理建國的行列,與我們同行:)
行憲後 第 一 任總統 在 觀點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主持人:陳揮文
節目時間:週一至週五 18:00 - 19:00
◎節目內容大綱:
第一段:
一,豪氣! 郭:決定的事講過的話不後悔
二,2019版太陽花衝立院? 郭隔天秒改口
三,郭:若立院通過反滲透法 就帶隊抗議
四,請問果凍 通過了才抗議 演狗吠火車?
五,服貿2014送院會而已 大腸花就衝立院
六,郭:大陸、紅媒介入選舉 我受害最深
七,郭:某些媒體不公 可能受國台辦操控
八,抹紅韓、辱罵中天 郭有秀任何證據?
九,反滲透法助選工具 綠操弄、藍勿上當
十,中共代理人+保防法 忘記還是害怕想起
第二段:
一,中華民國生死保衛戰 韓缺進一步論述
二,蔡連任就亡國? 韓必須說服中間選民
三,滿天星計畫 之前500億 昨變400億
四,ECFA十年到期 這是假新聞 以訛傳訛
五,跟典獄長要豬膽? 韓比喻臥薪嘗膽……
六,蔡:政壇大哥把韓引進北農當總經理
七,張榮味政壇大哥? 阿扁政壇大哥大?
八,蔡:司法未來四年最大重點 國民法官
九,蔡:慶富案是馬政府時代 蔡政府善後
十,2013馬王政爭 蔡:特偵組就是東廠
第三段:
每日一句2019-1226
韓:罷韓是民主史上非常扭曲的一頁
狗吠火車2019-1226-235-4蔡韓比一比
兩岸關係 對抗=蔡 對話=韓
台中空污 滿載=蔡 降載=韓
司法改革 陳師孟=蔡 特偵組=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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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憲後 第 一 任總統 在 hulan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旅遊太原風光 聽山西故事
陸軍一級上將
閻錫山
Yan Xishan
中華民國第4任行政院院長
任期
1949年6月13日-1950年3月15日
1883年10月8日(光緒九年九月八日)
大清山西省五臺縣
逝世 1960年7月22日(76歲)
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北市
籍貫 山西省五臺縣
國籍 大清(1883-1911)
中華民國(1912-1927)
中華民國(1927-)
政黨 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晉系)
專業 軍人
獲獎 青天白日勳章
軍事背景
服役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陸軍
服役時間 1927年-1960年
軍階 陸軍一級上將
學歷
太原國立武備學堂
(1905年)
日本東京振武學校攻讀
(1905年)
東京日本士官學校攻讀
(1909年)
經歷
(清)山西陸軍第二標教練官
(1909年-1910年)
(清)山西陸軍第二標標統
(1910年-1911年)
山西省政府都督
(1911年)
山西省政府民政長
(1911年-1914年)
山西督軍
(1916年-1917年)
(國民政府)山西省政府主席
(1917年-)
(國民政府)國民政府委員
(1927年5月22日-1947年)
(國民政府)第三集團軍總司令
(1927年-)
(國民政府)平津衛戍總司令
(1927年-)
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
(1927年-)
太原政治分會主席
(1927年-)
(國民政府)內政部部長
(1928年10月24日-1928年12月28日)
(國民政府)蒙藏委員會委員長
(1928年12月27日-1947年)
(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
(1928年-1938年)
(國民政府)建設委員會委員
(1928年-1929年)
(國民政府)禁菸委員會委員
(1928年1月-1929年)
(國民政府)黃河水利委員會委員
(1929年1月24日-1933年)
(國民政府)首都建設委員會委員
(1929年)
(國民政府)賑災委員會委員
(1929年)
(國民政府)國軍編遣委員會常務委員
(-1930年11月15日)
(國民政府)全國陸海空軍副總司令
(1930年)
北平國民政府主席
(1930年9月9日-1930年11月4日)
(國民政府)太原綏靖公署主任
(1932年)
(國民政府)財政委員會委員
(1932年)
(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副委員長
(1935年12月18日-1938年)
(國民政府)第二戰區司令長官
(1937年-1945年)
(國民政府)山西省政府(兼)主席
(1943年-)
行政院院長
(1949年6月13日-1950年3月15日)
中華民國代理總統(代行時任代總統李宗仁職權)(1949年11月20日-1950年3月1日)
國防部部長(行政院院長兼任)
(1949年6月13日-1950年2月1日)
總統府資政
(1950年3月-1960年5月23日)
閻錫山(1883年10月8日-1960年5月23日),字百川、伯川,漢族,山西省五臺縣人,清末舉人,中華民國北洋政府將軍府同武上將軍,中華民國國軍(及其前身國民革命軍)陸軍一級上將,北洋軍閥晉系領袖,曾任行政院院長、國防部部長及總統府資政等職務,1949年11月20日至1950年3月1日代行時任代總統李宗仁職務,是中華民國行憲至今唯一一位代理總統職權、形同國家最高領導者的行政院長。閻錫山主政期間,其管轄之山西省自1911年辛亥革命後建立以來,經歷多場內戰、抗日戰爭及國共內戰依然屹立不倒,直至1949年4月太原戰役結束後被共軍佔領為止,一共歷經38年,是眾多軍閥中紀錄最長者。
行憲後 第 一 任總統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今(9)日林佳龍委員在國會殿堂質詢陳冲院長。林佳龍站在質詢台上說,「院長,今天要說這一課--權與責」,院長可能是一個好人,但是絕對不是一個好院長。陳冲自認是一個勇於任事、認真的院長。林佳龍引用憲法第53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行政院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並對立法院負責,但陳冲對憲法錯誤的認知,做小了閣揆、弱化了國會、傷害了民主,造成憲政危機。
林佳龍站在質詢台上問陳冲院長,「你有沒有海外帳戶?」,林佳龍請閣員逐位上來表達是否有海外帳戶,並指出自從院長組閣以來,某閣員因有海外帳戶有並有相當大額匯入轉帳十五萬多元美金款項,法務部有沒有掌握?曾部長回答,調查局、廉政署正在處理中。林佳龍問院長,這個人是你任用的?還是馬總統任用的?陳院長表示,該名閣員在吳院長組閣時就在內閣裡面的,已被調查,但查無此事,但曾部長 則表示,本案還在調查中,但細節不便表示。
陳冲院長在接受商業周刊採訪時表示,「在主觀意識上,我也希望馬總統在很多事情上要能夠介入,因為終極責任是他的,他是民選出來的,我是受雇的,他是雇主耶! 」林佳龍問,「院長,我們的憲政體制是總統制、內閣制、還是雙首長制? 」陳冲院長答覆,從50幾年前開始,就沒有辦法確認是甚麼制。林佳龍回院長說,院長還在提50幾年,可見對我們這幾年修憲都沒掌握。林佳龍表示,總統是Head of State,行政院長Head of Government,但陳院長的"受雇與雇主"說,已經把國家憲政體制定位為總統制了,陳院長沒有熱情就算了,對角色的錯誤認知,大總統、小院長的界定,已經破壞了雙首長制,致使今天政府權責不分,政治可課責性(Accountability)模糊。
林佳龍指出,憲法規定法案的覆議發動仍是行政院長,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規定總統決定的是國家安全的大政方針,如果今天的閣揆是勇於執行憲法所賦予的權責,一定會得到在座閣員與社會大眾的肯定,「問題是,沒有」,這樣「你痛苦大家也痛苦」。林佳龍問陳冲院長「你滿意今天為止閣揆的表現嗎? 」陳院長表示不為打自己分數,並表達總統是民選,社會期待是由他負最終責任。林佳龍隨即說,這就是第三波民主的崩壞、民主的危機,不是總統直選就可以為所欲為,也要依循憲政的權力分立與制衡。
林佳龍表示,今天國家的危機不在於是哪一件事,以勞委會本勞外勞薪資脫鉤一事,因為馬英九一開始力挺王如玄,後來又回到院長這邊,這半年社會損失多少?因為你無法負起憲政權責,以致「你不殺伯仁,伯仁因你而死」,證所稅事件亦同,大張旗鼓地宣示改革,最後落得一位財政部長下台,草草收場。
林佳龍認為陳冲對政治有些誤會,對憲法也搞不太清楚,在座副院長江宜樺是林佳龍耶魯大學政治系博士班的學長,不可能不清楚,「政治難道不是專業嗎?」,林佳龍表示,自亞里斯多德以降,政治就是社會價值的權威性分配,不是暗盤交易,而是在民主殿堂高貴的辯論,陳冲矮化了副院長、院長的角色,國家大位竟被陳冲矮化成利益分配。林佳龍直言陳冲還是船長,非艦隊總司令,是將兵之才,非將將之才。
林佳龍最後提起前GE執行長Jack Welch說,「人對了,事情就對了」以及南方朔、張忠謀說的「台灣不缺人才,缺的是領導人才!」,林佳龍認為陳冲必須要離開閣揆這個位子,如果不是發自內心的熱情,適才適所,會有太多包袱。因為陳冲個人的問題造成台灣整個系統性的危機,如果人不對,大家跟著一起痛苦,並表示陳冲是錯的人,在錯的時間、放在錯誤的位置、做錯的事,林佳龍最後對陳冲說, 「你個人沒有錯,是角色錯了」。
行憲後 第 一 任總統 在 歷史人 的推薦與評價
歷史上的今天中華民國行憲後第一任總統就職總統--- 蔣中正副總統-- 李宗仁▷1948年蔣介石贏得中華民國行憲後第一任總統選舉,在南京宣誓就任。此後總統當選人慣例皆在5 ... ... <看更多>
行憲後 第 一 任總統 在 蔣先生以一國元首之尊,在這 的推薦與評價
總統府日前獲得一張來自香港的珍貴老照片,行憲後第一任總統、副總統就職典禮合影照。副總統李宗仁說,一開始蔣中正要他穿西裝大禮服,典禮前夕又改叫他穿「用軍常服」 ... ... <看更多>
行憲後 第 一 任總統 在 [請益] 請問中華民國歷屆國家元首- 看板Warfare 的推薦與評價
想請教中華民國建國後至行憲前正式的政府領導人,
也就是在外交上各國所認可,
代表中華民國政府的元首,
名義上的也可,
不是實際掌權者...
中華民國建國後,
老孫成了非常大總統,
後來袁世凱又成了第一任正式大總統,
然後稱帝又撤銷為總統(民6),
袁掛了後黎元洪續任(民6),
後請辭由副總統馮國璋代,
張勳復辟事件後,
馮成為正式總統(民6-7),
後安福系國會選徐世昌為總統(民7.10-民11),
直奉一戰直勝後為直系所逐,
迎黎元洪回鍋(民11-12),
後為直系所逐,
曹錕賄選為總統(民12.10-民13),
(請問黎下曹上之間可有空白?若有則誰是領導人?亦或並無總統,而是某職代行總統?)
後馮玉祥囚曹並與張作霖擁段祺瑞為"北京政府臨時執政".
(請問這個執政就是當時的最高元首嗎?還是有總統呢?亦或也是某職代行總統?)
以後到北伐統一都是軍閥混戰,
也只提到幾個主要軍閥.
基本上外國只承認北京政府,
孫的南方軍政府並不代表中華民國,
但這期間誰是中華民國的"元首"?也是"總統"之名嗎?還是啥OOXX大元帥?總理?首相?主席?
還是某職代行總統(例如總理代行總統之類的)?
例如張作霖掌握北京政府,
但是他似乎不是中華民國的元首...
蔣中正北伐時任"國民革命軍總司令",
克北京後張學良易幟而(表面上)全國統一,
至九一八事變後"國民政府主席"蔣下野.
由林森繼任(民20).
北伐完成後"國民政府"實施訓政,
請問打下北京後就成立國民政府了嗎?蔣即任主席?也成為中華民國元首?
一二八事變後,
蔣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即常稱的"蔣委員長",
為全國軍事最高首長,
國民政府主席還在嗎?
還是蔣就是國家元首了?
我記得抗戰期間還是有國民政府主席(不是汪政府),
還是林森嗎?林森死後誰繼任?還是蔣嗎?
民37.5蔣任中華民國行憲後第一任總統,
民38.1下野由副總統李宗仁代行職權(他是繼位接任總統嗎?)
後李落跑,
民39.3蔣於臺北復行總統職權(應該就是總統了吧)
從李落跑到蔣上台之間的中華民國元首又是何人?也是總統嗎?還是國民政府主席?
到臺灣之後就是蔣中正(-民64)-嚴家淦(-67)-蔣經國(-77)李登輝(-88)-陳水扁(-今)
非常感謝大家看完我落落長的文,
只是想請問中華民國建國以來的國家元首,
還有其職稱...
中間的空白請各位大大不吝賜教,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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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接受力戰而敗
絕不原諒裝死擺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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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7.177.186
※ 編輯: vavamk 來自: 218.167.177.186 (05/10 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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